中國政法大學2016年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2)
學習頻道 來源: 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2025-04-02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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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審查及公示
我校招生辦公室組織相關學科專家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遴選,擇優(yōu)選拔部分考生來校參加測試。準予參加測試的考生名單將于2016年5月30日前在“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上公示。
六、測試、入選標準、簽約政策及公示
(一)測試
測試時間為2016年6月13、14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測試形式為面試,原則上考生必須現(xiàn)場面試,測試地點為中國政法大學昌平校區(qū)。如考生確有特殊情況無法參加現(xiàn)場測試,且具備遠程視頻面試的條件,可以向我校申請進行遠程視頻面試,經我校招生辦公室批準之后,可以進行遠程視頻面試。學校將組成面試專家小組重點考核學生潛質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入選名單確定及簽約政策
學校按面試分數排名確定入選考生及簽約政策,簽約政策分為兩種:
1.錄取政策A
測試成績在入圍考生中排名前50%的,執(zhí)行政策A,即考生參加2016年統(tǒng)一高考,高考成績(不含加分)達到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的,我校將予以錄取;
2.錄取政策B
測試成績在入圍考生中排名后50%的,執(zhí)行政策B,即考生參加2016年統(tǒng)一高考,高考成績(不含加分)達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模擬投檔線下20分內且超過當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的,我校將予以錄取。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對于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自治區(qū)、直轄市),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照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招生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zhí)行。入選考生的高考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guī)定為準。江蘇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為BB。對于高考總成績不是750分的省份(自治區(qū)、直轄市),不折算優(yōu)惠分值。
(三)公示
經學?己苏J定入圍的考生,列入我校2016年候選人名單,在“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入圍考生須在填報高考志愿時,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省級招辦有特殊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執(zhí)行),并按照簽約專業(yè)填報志愿。2016年7月,對填報我校志愿且分數達到錄取要求的考生進行錄取。2016年7月-8月,我校將公示錄取的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
七、咨詢、監(jiān)督及申訴
(一)咨詢方式
招生辦咨詢電話:010—58909122
招生辦自動傳真:010—58909922
(二)監(jiān)督機制及申訴渠道
我校將按照監(jiān)督機制,安排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本次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所有相關工作人員、專家評委均須簽訂工作責任書。在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或考試作弊等違紀違法的個人、中學、專家及社會團體,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相關資格,并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紀檢監(jiān)察部門聯(lián)系方式如下:
電子郵箱:jjw@cupl.edu.cn 電話:010—58909069
八、其他注意事項
1.我校不組織或委托任何機構、個人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輔導。
2.考生報到時需持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否則不予報到。測試期間食宿自理。對于經濟困難考生,符合貧困標準的,可在報到當天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將視情況向考生提供部分交通、食宿補助。
3.本簡章由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及我校有政策調整,則以新政策為準。
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2016年4月
河北中考志愿填報系統(tǒng)入口 http://www.kamrisports.com/nongcundanzhao/